汉族丧礼仪式之一,即居他处闻丧归,并服丧。后鑫指奔亲丧。
周化礼仪规定,子女在外,如父母死,闻丧即应以哭答使者,然后详问父母死因,哭毕即着深衣戴素冠急归故乡,途中素食,凡过一处皆哀哭过境,到家则自门外号哭于堂上。如因残病、临产、生育等原因不能奔丧,则寄物以吊。历代,官员如遇父母大丧,一般皆须去职
赴丧,朝廷重臣或身在军中者,皇帝有权诏令不奔。天子崩逝,自东汉始,往往对诸侯、守臣奔丧加以限制,以防止地方动乱。
在
封建社会,不奔父母丧,是属于大不孝的行为。战国时,军事家
吴起贪恋权位,母丧不奔,
曾子与其绝交。汉代
陈汤在等待升官调任之时,父死不奔丧,司隶奏告,也被狱论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