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大功业,大功劳。
《书·
大诰》:“敷前人受命,兹不忘大功。”
《史记·鲁仲连邹阳列传》:“规小节者不能成荣名,恶小耻者不能立大功。”
唐 韩愈 《论捕贼行赏表》:“自古以来,未有不信其言而能有大功者,亦未有不费少财而能收大利者也。” 明 赵震元《为李公师祭袁石■(
袁可立子)宪副》:“先大人切切为之倾注,以为国家养兵三百年,而大功成于儒者。”
周恩来 《在延安各界举行的“双十二”纪念会上的讲演》:“我们要求立即释放 张 杨 两将军,他们是有大功于抗战事业的。”
2.奖励用语。
如:记大功一次。
3.丧服五服之一。
服期九月。其服用熟麻布做成,较
齐衰稍细,较小功为粗,故称大功。旧时堂兄弟、未婚的堂姊妹、已婚的姑、姊妹、侄女及众孙、众子妇、侄妇等之丧,都服大功。已婚女为伯父、叔父、兄弟、侄、未婚姑、姊妹、侄女等
服丧,也服大功。
参阅《
仪礼·
丧服》、《清通典·礼服制》。